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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圳要债公司:连带债务人的法律规定有哪些

发布时间:2024-09-21     浏览数:41

  连带债务人的法律规定有哪些
 
  在我国,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而发生的连带债务有以下几种:
 
  (1)代理关系中的连带责任。
 
  代理人和相对人恶意串通,损害被代理人合法权益的,代理人和相对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。
 
  (2)共同侵权行为人的连带责任。
 
  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失的,应当承担连带责任。
 
  (3)合伙债务。
 
  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。
 
  (4)保证中的连带责任。
 
  保证的方式有两种:
 
  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。
 
  连带保证是债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间届满时,既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,又可以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。
 
  《民法典》第一百七十八条
 
  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,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。